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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暂行)
2024-12-27   审核人:   (点击: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依据《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校党发〔2024〕4号)及学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基础医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目的

通过师德考核,全面评价教师在师德方面的表现,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师德修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医学人才。

三、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

2.公平公开原则:考核标准、程序和结果向全体教师公开,接受教师监督,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

3.注重实际表现原则:重点关注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师德行为,突出实际表现和贡献。

四、考核对象

基础医学院全体在岗教师。

五、考核时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考核内容

(一)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国守法

忠于祖国和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课堂讲授守纪律,无损害国家形象、影响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等行为,无其他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三)文化传播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发表、转发错误观点,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积极传播优秀文化和科学知识。

(四)教书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任务,遵循教育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违反教学纪律,不敷衍教学,不擅自从事影响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不向学生推销商品获取利益,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坚持教学中渗透德育。

(五)关爱学生

严慈相济,真心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要求学生从事无关事宜,尊重关爱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六)言行雅正

为人师表,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无猥亵、性骚扰行为,以高尚师德感染学生,自尊自律,清廉从教,抵制有损教师声誉的行为。

(七)学术规范

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成果,不滥用学术资源和影响,不重复发表成果,不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八)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考核、聘用、评聘、评奖等工作中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不参加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奉献社会

履行社会责任,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假公济私,不擅自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个人利益,恪尽职守,甘于奉献,主动参加社会实践和专业服务。

七、考核结果等次

(一)优秀

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师德事迹突出,爱岗敬业,在本单位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师德考核综合评分90分及以上。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院应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35%。

(二)合格

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认真完成岗位工作,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综合评分70 - 89分。

(三)基本合格

基本遵守师德规范,基本完成岗位工作,发生师德失范行为但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综合评分60 - 69分。

(四)不合格

违背师德规范,未履行岗位职责,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综合评分60分以下。

八、考核组织

成立基础医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师德考核工作。

(一)考核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吴义春

副组长:安梅、汪晓庆

成员:张敏、潘献柱、刘梅梅、许骏、李芬、李华、谢琳琳、方安宁、邵美琳

秘书:李芬

(二)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统筹领导本学院师德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符合学校要求,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在组长不在时代理其职责,负责监督考核过程,确保考核程序规范,处理考核中的突发情况和争议问题。

成员负责收集教师相关资料,参与考核评价,提供真实信息和客观意见,保证考核结果准确反映教师师德表现。

九、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及要求,填写《师德年度考核评价登记表》,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确定自评等次,并从等次对应分值区间取值,确定综合自评分。

2.教师将填写好的《师德年度考核评价登记表》提交至所在教研室。

(二)综合评议(2025年1月1日- 2月3日)

1.学生测评(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

与现行学生评教活动同步进行,由教务处组织落实,2025年1月10日前产生本学期测评结果。

学院安排专人于2025年1月13日起统一到人事处领取2023 - 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4 - 2025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师德表现学生测评结果。学生评价分值取两个学期师德表现学生评价平均分,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按一个学期计分;因产假、事假、在职外出学习培训无学生评价结果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占比分别调整至35%和55%。

2.同事互评(2025年1月10日- 1月25日)

以学院或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评议打分。

学院或各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互相评价,填写互评表格,确保评价过程公正、客观,评价结果真实有效。互评结束后,将互评结果汇总至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3.单位考评(2025年1月26日- 2月3日)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督导反馈、教职工或学生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具体情况为主要考核依据,综合分析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师德师风方面的突出事迹和违规行为,对每位教师进行全面评价,集体研究给出考评分(参照《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采取“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民主测评(不含组长、副组长)50%+组长、副组长综合评价50%”的方式进行)。

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合理。

(三)结果公示(2025年2月4日- 2月10日)

1.学院将师德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及时调整考核结果。

(四)学院审核上报(2025年2月12日前)

1.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考核结果填入《师德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并将本单位每位教师的《师德年度考核评价表》及汇总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交人事处(新桥校区护理楼234办公室)。

2.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rsc@ahyz.edu.cn。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学院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严格程序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三)客观评价

在考核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既要注重教师的工作业绩,更要关注教师的师德师风,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教师的师德水平。

(四)加强监督

学院设立监督电话(19942421042)和邮箱(28894152@qq.com),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举报。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总结

考核工作结束后,学院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工作机制,推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六)资料存档

学院要妥善保存师德考核工作中的相关资料,包括教师自评材料、互评记录、单位考评依据、公示材料等,以备查阅和追溯。

本实施方案所列时间节点根据每年学校通知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商定,学院负责解释和实施。

基础医学院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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