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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4年基础医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2024-02-29   审核人:   (点击: )

各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大赛的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深化“三教”改革和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同时做好2024年校级教学能力比赛参赛项目推荐工作,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二、比赛分组

1.专业课程一组。参赛的教学内容应不少于16学时,参赛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拓展(选修)课。

2.专业课程二组。参赛的教学内容应不少于16学时,其中体现教师实操演示与指导的内容不少于8学时。参赛课程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拓展(选修)课,或专周实习实训、岗位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三、比赛形式和时间

比赛分为初评和现场展示两部分。

各参赛团队提交参赛材料时间为3月12日前。学院将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现场展示时间拟定于3月16日。

四、参赛要求

1.初评需提交材料

参赛团队需提交参赛作品的教学实施报告、所有教案以及参赛作品所依据的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以PDF格式提交至邮箱1253280286@qq.com,所有材料均不得泄露个人及教研室信息。

2.现场展示

参赛团队首先介绍教学实施报告(不超过8分钟);两名教师针对教案自选内容进行无生教学展示(两段无生授课不超过12分钟);评委针对参赛资料、现场展示进行点评。

3.教学团队要求

每个教学团队由近3年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不少于1名;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学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在50%以上;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的比赛,企业兼职教师不超过1名。

五、评分办法

由初评得分(占30%)、现场展示得分(占70%)综合评定出成绩。相关环节评分标准主要依据《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评分指标》(附件1)。

六、比赛奖项

学院比赛排名前20%的为一等奖,前31~50%的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学院将根据此次比赛成绩及校赛相关要求,择优推荐团队参加2024年校级教学能力比赛。

基础医学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评分指标.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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